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建之窗 > 正文

后勤管理处(基建处)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管理责

来源:河池学院后勤处 作者:后勤总党支部编辑:点击量:

为贯彻落实学院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特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一、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下达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把反腐工作与管理服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一起部署、落实和检查。

二、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每年召开一次会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认真整治办事拖拉、工作推诿、纪律散漫、政令不畅等现象。

四、改进党员干部作风,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十七届六中全会、中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的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五、每年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纪法规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两次以上。

六、结合部门实际,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

七、不准用公款为私人配置电脑、支付电脑上网费用及超范围、超标准支付住宅电话、移动电话话费。

八、不准用公款旅游,特别是公款出国境旅游。

九、党员干部不能违反规定大操大办红白喜事,借机敛财;不能违反公车使用的管理规定。

十、认真受理职工和群众的来信来访,重视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十一、支持、配合执纪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或办案,无瞒案不报、压案不办等。

十二、按规定抓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

十三、做好文书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

十四、本责任状不受人事变动影响,谁在其位谁负责。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各科室(中心)存一份,处办公室存档一份。

签发责任状负责人:

签订责任状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