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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学习十九八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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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学习心得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18年1月18日至19日在北京举行。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作了重要讲话。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二十一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党一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要把全面从严治党长期坚持下去,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决不半途而废。中央纪委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担负起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严于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认真检查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一、我国宪法基本情况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二、中国宪法的发展历程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有必要制定一部国家的根本大法。但由于种种原因,还不具备完善的制定法的条件,因此,1949年9月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并颁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就成了新中国建立初期的根本大法。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它起了临时宪法的作用。

1954年颁布的宪法,是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并公布实施的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这部宪法,适应了当时具体条件,适应我国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需要制定的。它是“共同纲领”的基础,又是“共同纲领”的发展。对于当时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推动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1954年宪法所规定的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到1956年已基本完成,相应地有些条文也失去了作用。然而以后并没有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及时进行修改。

1975年宪法,是在“文革”中由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左”的指导思想贯穿于整个宪法之中,这部宪法实际很难实行。

1978年宪法是粉碎“四人帮”之后,由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由于当时党的指导思想处于徘徊时期,这部宪法带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但它肯定了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总任务,坚持社会主义民主原则,扩大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从总体看,1978年宪法并不完善。

由于1978年宪法不能适应新的历史时期的社会发展需要。因此,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决定,对1978年宪法进行全面修改。 1982年11月23日宪法修改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改草案, 提请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决定。1982年12月4日,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它是新中国成立以后的第四部宪法,是我国建立以来最好的一部分宪法。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步伐加大,宪法要跟上时代的步伐。1999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针对第十二条、十三条、十四条、十五条、十六条、十七条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宪法对现代化建设的作用更切实际,更加符合当今的中国国情。

从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诞生至今,我国宪法一直处在探索实践和不断完善过程中。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和发展,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进行了4次修改。实践表明,我国宪法是同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的实践探索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随着时代进步、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而不断完善。

三、修宪的意义和必要性

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全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党全国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兴起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潮,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各项战略决策和工作部署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思想更加统一、信心更加坚定、行动更加有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呈现欣欣向荣的发展局面。修宪也是水到渠成,历史发展的必然和我们国家改革发展的必要性。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现行宪法颁布以来,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在我们党治国理政实践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实践证明,我国现行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好宪法,是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证人民创造幸福生活、保障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治保障。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的前提,也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过去几年我国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成就。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抓住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关键环节,加快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纠正冤假错案。(5年来,审改判刑事案件6747件,其中依法纠正呼格吉勒图案、河北聂树斌案等重大冤错案件39件78人,并依法予以国家赔偿,让正义最终得以实现,以纠正错案推动法治进步。深刻汲取教训,出台防范刑事冤假错案指导意见,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原则,对2943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1931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

我们党高度重视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明确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把实施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为保证宪法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和制度保障。

我国宪法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这是我国宪法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也是一条基本规律。由宪法及时确认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以更好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是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根据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任务,有必要对我国宪法作出适当的修改。自2004年修改宪法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又有了许多重要发展变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重大战略部署,确定了新的奋斗目标。为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需要对宪法作出适当修改,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

四、修宪的要求和原则:

宪法修改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这次宪法修改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在总体保持我国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这次宪法修改必须贯彻以下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确保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坚持对宪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的原则,做到既顺应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又遵循宪法法律发展规律,保持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

宪法修改关系全局,影响广泛而深远。要贯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注重从政治上、大局上、战略上分析问题,注重从宪法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内在要求上思考问题,维护宪法权威性。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是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大的优势,必须坚持和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对激励和引导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具有重大引领意义。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对促进人类和平发展的崇高事业具有重大意义。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要依法建立党统一领导的反腐败工作机构,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宪法是国家各项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充实宪法的重大制度规定,对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重要作用。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要以这次宪法修改为契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把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要在全党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宪法意识。要加强对宪法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行为。各级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增强宪法观念,依照宪法法律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恪尽职守,廉洁奉公,自觉接受人民监督,通过自己的努力为宪法法律实施作出贡献,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都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全党同志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本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觉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努力奋斗。

五、深刻领会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理论素质、政策水平和科学决策能力。

十九届二中全会提出要把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我们要深刻领会这些精神。

1.要深刻领会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

2.要深刻领会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要从政治上、大局上、战略上深刻领会这次宪法修改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活动和重大立法活动,是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3.作为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参与法制宣传的各项活动,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带头学好用好宪法,自觉维护宪法权威,严格按照宪法办事,真正把宪法作为依法行政准则,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六、个人几点体会

弘扬宪法精神,与时俱进做好本职工作,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1.做为领导干部作为领羊,要带头学习宪法和法律,带头弘扬宪精神,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

2.作为基层党组织的一名党员干部,更应该以宪法为遵循和准绳,维护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捍卫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自觉接受广大党员群众监督,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3.广大党员在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中,在创新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中,做好我们后勤服务工作,做好本职工作,要依照宪法法律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确保我们各自的工作按学校要求在指定轨道上顺利开展。当前我国现正处于发展转型发展关键期(升华年),我们不坐等享受成果,分享学校发展带来的福祉,我们应是参与者和建设者,我们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随之而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也随之盛行,滋生一些庸、懒、散、混、推的人,甚至有庸俗的文化氛围。他们无视纪律,无视道德底线,不想付出,一味追求个人最高获得感,。给学校和我们后勤团队抹黑。做人无原则和底线,他们缺乏奉献精神,另一方面是因为法律和纪律意识淡薄,一味一切向钱看,一味计较个人得失。对于一些负能量,消极的东西要坚决抵制,甚至拒出我们的队伍。我们后勤工作要做到“三个不”不缺项,不漏人,不出事。

                                     现场活动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