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河池学院后勤管理处(基建处)2023年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公告》的程序和要求,经研究,我处定于2023年5月20日(星期六)开展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所有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时间为5月20日8:30--9:00,逾期按旷考处理。资格审查地点在河池学院真如楼205室。
考生须携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原件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届应届毕业生须携带学信网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证明)、中共党员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的原件等参加资格审查。
二、考试时间:2023年5月20日
1.笔试时间:5月20日上午9:00-11:00
2.面试时间:5月20日下午15:00至考试结束
三、考试地点:河池学院东校区真如楼206室
四、考试大纲、综合考核及要求:
(一)临时聘用人员岗位的笔试考试内容:重点考察思想作风和政治理论素质;高校行政业务素质和食堂食品安全方面专业知识;公文写作等文字表达能力等。面试考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协调应变能力及专业运用能力等。
(二)各科目考试原始分数满分为100分,考试科目为笔试+面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各科目折合比例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各招聘岗位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人选,《面试》不满70分者不能入围综合考核,考试总成绩不满70分者不能入围综合考核。考试结束后24小时内,考生的成绩及岗位排名、以及入围综合考核名单在河池学院后勤管理处(基建处)网站(http://hq.hcnu.edu.cn/)上公布。
(三)综合考核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选。由学校组织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考察小组,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政治思想等方面进行考核,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进入考核的人员因综合考核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在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成绩的高低顺位递补确定考核人选,同时对递补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无合适替补考核人选,则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考试流程及考试须知详见《河池学院后勤管理处(基建处)关于2023年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考试流程及须知》(附件1)。
五、相关工作时间安排
考试计划安排在5月20日进行。考试结束后,将于当天晚上在河池学院后勤管理处网站公布考试成绩及岗位排名情况。5月21日前公布入围综合考核人员名单和体检人员名单。
5月22日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11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要求详见《河池学院后勤管理处(基建处)2023年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体检须知》(附件2)。
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我校后勤管理处(基建处)网站“通知公告”栏信息。如有未尽事宜,请与学校后勤管理处(基建处)联系,联系电话:0778-3146682。
河池学院后勤管理处
2023年5月16日